三是要全面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当前,脏乱差现象最严重的是农村,也是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力度,使农村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要以津围、京哈、宝平、蓟官、邦喜等五条主要干线公路和乡村公路为重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全面进行治理,让过往行人看不到脏乱差现象,特别是主要道路两侧的17个乡镇,一定要加强对附近群众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坚决制止私自向道路边沟乱倒垃圾、乱堆柴草等现象,从根本上解决“清了倒,倒了清”问题。杨玉公路、蓟官路等环境整治工作,要争取在“五一”前治理完毕。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本乡镇区域内机关、学校、站所、企业等各个单位的环境治理工作,确保环境达标。要实行乡、镇、村、户联动,把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向千家万户延伸,拓宽到每个村庄、每条街道、每个胡同、每个庭院,督促各村建立清扫保洁队伍,增加环卫设施,建立垃圾卸地,做到及时清运;要认真学习推广邦均镇李庄子和瓦岔庄、出头岭镇北汪庄、下营镇常州村等经验,建设一批不同特色的生态示范村;要结合“十星级文明户”、“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发动一家一户农民群众,自觉搞好生活环境的卫生清理,特别是庭院内部的绿化美化工作,建设更多的文明户、示范户。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中,各乡镇的领导干部要带头组织卫生清理活动,每一名共产党员要带头参加义务劳动。各部门、各单位的包村干部,要把农村环境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农村厕所改造、沼气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爱国卫生活动结合起来,从而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
三、要着眼长远发展,抓紧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一方面,要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责任机制。各个职能部门都有一定的权力,行使权力一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们必须把责、权、利三者统一起来,不能只行使权力、获取利益,而不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对各类市场,主管部门批了,费用也收了,那么,市场内的环境就应该管起来。再比如,对道路两侧的废品收购站点、沙场、煤站等,哪个部门批准了,就说明你这个部门把关不严,没有履行好责任;如果没经批准,但是视而不见、见而不管,说明你这个部门没有尽职尽责。因此,各职能部门都要重新审视自身的工作,认真检查环境评价“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认真检查行政执法情况,认真检查部门把关情况,彻底消除只收费、不管理的现象,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从根本上杜绝各种破坏环境的行为。
另一方面,要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投资机制。改善环境,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光靠政府投入是不够的。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益设施建设。因此,我们要着力引导全社会增加投入。要全面加大镇、村、户、县有关部门、单位小区的投入。同时,要抓紧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投资机制,在不摊派前提下,着力增强全社会投入意识。市容部门要认真总结过去的管理经验,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养管分离的原则,抓紧研究制定我县的环卫改革方案,组建各类专业公司,扩大利用社会资本,进一步提高环境建设水平。要教育和引导各类经营者积极参与和支持环境治理工作,把污水排放、垃圾堆放等环境治理费用纳入经营成本,防止出现只顾赚钱、破坏环境的现象。特别是对各种饭店、经营门脸等,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收取垃圾代运费,由经营者花钱监督,有关单位负责环境治理,从而形成市场化运作的投资机制。
四、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要完善考评制度,创新考评办法。县委、县政府领导在检查基层工作中,首先要检查环境治理情况,好的要表扬,差的要批评。县市容部门要认真坚持当前的“每周抽查、每月检查、季度评比”制度,随时掌握各部门、各乡镇的工作动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馈。我们要把环境治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县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凡是市容环境治理不达标的部门和单位,年底不能参加全县的各种先进评比活动。
三是要实行效能监察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改善环境必须做到常年有人抓、有人管,哪里出现问题,有人承担责任。各乡镇的乡镇长作为本地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委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一定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好应尽的责任,对县委、县政府负责。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将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实行效能监察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治理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