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加强了节水制度建设。我们制定并施行了一系列城市节水和水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市城市节水管理办法》、《**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市供水管理办法》、《**市城市节水奖励办法》和《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强化供水、节水管理。今年,我们又制定了《关于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意见》,首次明确了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的行业范围,规范了中水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被山东省建设厅作为示范文本在全省推广。针对城市节水出现的新情况,我们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城市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措施的意见》,对“三同时、四到位”制度进行了补充修订,确保“三同时、四到位”制度落到实处,这项制度的制定实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这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出台,构建起了完善的城市节水法制体系,完善了依法管水的长效管理机制,保证了城市节水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建立高素质的城市节水管理队伍。在城市节水工作中,我们克服了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人员更换频繁的不利条件,积极开展节水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共举办培训班20多期,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让节水管理人员及时学习、掌握了最新的节水知识和节水方法;同时,通过以干代练,在工作实践中边干边学边总结,促进了节水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精心打造起了一支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硬的节水管理队伍。为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今年我们成立了**市城市节水协会,为城市节水工作开拓了另一个空间。
(三)坚持开源节流,运用价格调整,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市紧紧抓住城市供水的源头、使用和排放三个关键环节,开源节流和强化管理并举,经济手段和市场手段齐上,努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首先,强化了水源管理。通过防治水污染、关闭城区自备井和改造供水管网三项主要措施,确保我市城区水源供应。在水污染防治上,一是加大了资金投入,2000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污染治理资金23.08亿元,全市COD排放总量由2000年的10.52万吨下降到了20xx年的5万吨左右,减少了50%;峡山水库、白浪河水库和朱里水厂等市区水源地水质长期保持稳定达标。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今年市区又新建成城市污
其次,在使用环节上,充分利用经济手段,促进节水工作取得实效。我市积极实施用水计划管理和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收费制度。从九十年代初到现在,自始至终对中心城区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对所有用水单位实行用水计划审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了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三挡三个不同水价。特别是对工业用水,在严格计划管理的同时,要求企业层层分解用水计划,节奖超罚。对于超计划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严格累进加价制度,03年至05年,共收取加价费1086.7万元,已累计收取超计划用水加价费5000多万元,用经济手段激励企事业单位加大节水设施投入,强化节水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价格在节水工作中的杠杆调控作用。实践证明,提高水价是促进节约用水的最有效手段。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我市就逐步提高了地下水资源费和自来水供水价格,经过几次提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最初的0.15元/立方米,提高到现在的3.2元/立方米;工业用水由0.3元/立方米提高到4.35元/立方米,经营用水5.3元/立方米;城市地下水资源费由0.06元/立方米提高到0.85元/立方米,每立方还加收1元左右的污水处理费。通过水价的合理调整,建立起激励节约用水的水价联动机制,促进了社会节水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三,在排放环节上,重点加强了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达到污水再生利用,实现废水资源化。我们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吸引外来资本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加快我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污水处理厂的市场化建设与运营实现了大的突破。目前,我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3座,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达67.2万吨;在建或改造的污水处理厂6座,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16万吨。建成后,全市污水处理厂将达到19座,日处理污水83.2万吨。根据《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意见》,我们还制定了配套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中水回用工程,提高废水利用率。城区共建成中水设施项目8个,中水回用量达到17100立方米/日。今年,还有 3个中水回用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建成后城区中水利用量将达到1.86万立方/日。工业企业污水再利用项目也是成绩显著,每天回用量达到了8000立方米,并涌现出了污水零排放的先进节水企业。目前,我市在化工、机械、造纸、酿酒等用水较多或水污染较重的行业,形成了一批废水利用率高、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
(四)狠抓日常管理,开展技术创新,确保节水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一是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依照我市加强城市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的意见,通过建立制度落实记录档案、节水审批前置、责任制管理和全过程监督等有效措施,确保了“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得到切实的贯彻落实。同时,严格限制新上耗水量大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对这样的项目,必须同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否则,即使投资额度再大,也必须坚决拒之门外。
二是大力推广应用节水型器具。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第17号令和国家七部委的文件精神,积极推广原省建委确定的节水型器具设备。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全力把好市场关,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型产品一律不得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对于新、改、扩建民用建筑,建筑质量管理部门把好第一关,节水管理部门把好第二关,确保节水器具使用及合格率达到了100%;对于老建筑中使用的淘汰型用水器具,制定改造计划,分批分期地实施更换。除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外,紧紧把住用户申请增加用水计划和一户一表改造两个关口,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已更换节水器具10万余套。
三是继续开展水平衡测试和定额管理。我市从1988年就开始实行工业企业的水平衡测试工作,到目前已大规模地开展了6次,共有300多个企业(单位)进行了水平衡测试,取得了大量第一手数据。通过水平衡测试工作,我市制定了合理的用水定额;并依据用水定额,制定出了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的用水计划,促使社会各单位合理用水、节约用水。
四是认真开展节水科研工作。1991年以来,我市加大了节水科研力度,充分发挥科技对节水工作的先导作用。从承担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援助、国家科技部协调的“华北水资源管理”项目到现在,共完成科技节水攻关项目18项,累计投入节水科研资金351万元,带动社会投入节水科研资金2500万元,取得了丰硕的节水科技成果,节水效果十分显著。在用水大户中,加大科技节水力度。积极实施一水多用、串联使用,尽量提高冷却水循环倍数,提倡少用水或不用水工艺,积极推广使用先进节水设备和技术,进一步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