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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刘宁:反商业贿赂是建立企业信用制度的保证

01-01 19:33:31浏览次数:263栏目: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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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明示。回扣是经营者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在帐外暗中退给单位个人或者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格,包括同等价值的产品,而折扣是明示给予对方一定价格,是否明示是两者根本区别。
  2,只区别是对象,折扣只能给予对象,而回扣则可以不给予作为交易对方的单位,而帐外给予交易对方的个人。
  3,区别是利益形态。折扣只能表现为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格,也就是都是一定数额的金钱表现出来。回扣可以是财务,也可以是一定比例的价款、金钱或者实物其他方式,多样的表现形态。
  第二个注意的区别回扣与佣金的区别,佣金是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三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的法律研究事务部主任、研究员刘宁:第一是合法性,佣金具有合法性,它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回扣被我国法律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支付主体,佣金既可以由买主单独支付,也可以由卖方支付,还可以由双方分摊。但是回扣一般来说只是由交易的一方给予。
  第三点是劳务性,佣金是劳务方式,是中间人依据中介取得劳务报酬,而回扣和劳务之间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暂行规定,经营者不得向对方单位辅增现金,但是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除外,这条在条款当中经常发生歧异,在法律上到底小额是什么样的概念。
  国家工商局在这个规定中,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额,也没有授权各地方的相关部门来确定这样的数额,作为一个法律在实施

www.qidian55.com 过程中,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这点我们也呼吁应当在法律法规当中进一步明确上述赠送小额广告礼品行为的特征界限。
  最后一个问题应当充分认识到反商业贿赂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复杂劳动。目前食品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有五个特征:
  第一个特征就是涉及面广,在医药机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个特点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商业贿赂案件一般是职务犯罪案件的两倍,行贿受贿行为的走向大多呈网状格局排列。
  第四,行贿行为掩蔽,证据采集非常错误,过去是语言对白,现在很多行贿受贿可能连语言的表达都没有。在证据的采集上,对侦察机关来说有很多的困难。 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
  第五查处难度大。行贿者和受贿者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建立了攻守同盟,并且有较强实力的关系保护网。因此可以说反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而又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借助专业法律人士的专业。
  律师法律顾问就是在反商业贿赂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专业人士,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法律实物经验,他们在反商业贿赂中可以提供专业服务包括参与各种商业活动,事先审查各类公司对外文件,起草商业活动细则,就具体商业事项提出法律的建议,出面与有关反商业贿赂部门进行沟通,这些专业反商业贿赂为企业提供有利的法律支持,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使他们的各项商业活动更加合法,有序地进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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