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如有同一项目加分,按最高分值计入,不重复计算。
(11)其它应当加扣分的情形。
十
www.qidian55.com 二、考核说明(1)依据本考核办法加分的,由各单位书面申请,经考核办审核后报局领导批准。
(2)创新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刑警大队对全局各派出所提起公诉数和追逃负总责,与派出所同奖同惩;治安大队、交巡警大队、经侦大队、防控处警大队对自己绩效任务数负责。
(3)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评先资格。
(4)省厅、扬州市局设定考核项目如有变动,我局将作相应的动态变更。
(5)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解释。
(二)高邮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江苏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估方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考核评估各执法办案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重点是执法基础台帐、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和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三条 执法质量考核主要由市局法制科在市局执法监督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执法基础工作;第二部分,刑事案件;第三部分,行政案件;第四部分,执法责任制;第五部分,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执行情况。
第四条 执法质量考核评估以上年10月21日至当年10月20日为年度考评周期。执法质量考核评估采取个案考评、平时考核、年终考评及监督倒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综合评估一次。
执法考评实行百分考核制,采取倒扣分的形式,以个案考评、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的总积分为年度考评结果。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达标(80分以上不满90分)、基本达标(70分以上不满80分)、不达标(不满70分)四档。
得分计算方法,其中:办理案件部分按卷宗审核、平时检查总扣分之和的100:1的比例带入年终考评,其他部分扣分按1:1的比例带入年终考评。考评结果由被考评单位执法责任人签名确认。
第五条 考评结果达不到90分的执法部门,年终不得被评为先进单位。
第六条 考评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逐项评分;遇有交叉扣分项目的,按最高分值扣分。行为和结果不在同一考评年度的,列入结果年度考核。
(一)执法基础工作
1、接处警规范。
(1)不在规定时间内出警的,每次扣0 .1分;因处警不及时被投诉查实的,每次扣0.2分;不出警的每次扣0.5分;
(2)因处警方法不当被投诉查实的,每次扣0.1分;处警不负责造成后续工作难以开展的,每次扣0.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分;
(3)对110指令处警单位到达现场后不反馈到达现场时间和出警人的,每次扣0.1分,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每起扣0.1分;
(4)对群众求助推诿或处置中对群众态度粗暴,被群众投诉查证属实的,或对群众投诉不认真受理,致使当事人连续投诉或越级投诉的,每次扣0.5分;
(5)其它在处置工作中未依法办理或行为不规范,虽无群众投诉,但已影响案(事)件查处的,或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影响公安队伍形象的,每起扣0.5分。
2、执法台帐规范。(主要是考核五项执法基础抬帐)
(1)未按规定建立、登记有关执法台帐的扣1分,执法台帐建立不全的扣0.5分。
(2)未按规定要求及时、如实登记台帐的,发现一次扣0.5分。
(3)台帐填写不规范,每处扣0.1分,填写不规范主要是指:执法台帐之间相互不符,填写项目不全,不能反映基本案情、审查违法人员情况及暂扣、罚没款物登记不清等;
(4)台帐与卷宗情况不一致,每起扣0.1分。
(5)台帐漏登记的,每起扣0.2分。
(6)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行政案件每起扣0.2分,刑事案件每起扣0.5分。
3、留置室管理。
(1)留置室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使用的扣2分。
(2)留置室台帐未按规定要求填写登记的,每起扣0.2分;
(3)留置室关押非留置对象(包括无任何手续、被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对象等)每人扣2分;
(4)对留置对象无盘问材料的,每人扣0.5分;
(5)对留置人员不按规定报备的,每次扣0.2分。
(6)留置室不符合卫生条件、堆放杂物的发现一次扣0.1分;留置室设不符合安全的扣0.5分;
(7)发生被留置人员逃跑、自杀的,每次扣5分;
4、严格执行执法档案制度。
(1)建立执法档案。各执法单位应根据市局《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建立民警执法档案,并每月进行考评,每缺一次扣0.1分,执法档案建立不齐全的每人扣0.5分。
(2)实行案件报备制度。各执法单位对办理的自裁或当场处罚案件、不追究刑事责任案件
www.qidian55.com ,应在结案当月或决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期限内(按市局〈案件审核审批暂行规定〉办理)报法制科备案、检查、审核,未及时报备或送检的,每少一卷扣0.5分。(3)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对受理的案件及处理的人头按扬州市局的要求及时录入“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少上网一次扣0.2分。
5、加强业务知识培训。
每半月组织民警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少一次扣0.1分;民警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考核、测试,成绩不及格的,每人次扣0.2分,无正当理由少一人参加测试的扣0.2分。
(二)依法办理刑事案件
1、执法主体合法。
(1)辅警参与执法活动的,每次扣10分;
(2)执法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内进行重复执法活动的,每次扣5分;
(3)讯(询)问人、记录人的笔迹与本人不一致的,每次扣5分;
(4)未按市局要求明确案件主办民警的,每起扣5分。
2、办案程序规范。
办案程序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的要求。
(1)不按规定办理立案、撤案审批手续,每起扣5分。无《接受案件登记表》每件扣5分。
(2)不依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每次扣5分。
(3)采取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侦查措施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每次扣10分。
(4)扣押、追缴、发还财物不使用法定凭证的,每次扣5分。
(5)采取强制措施后未依法通知家属或单位的,每次扣5分。
(6)拘留、逮捕后未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的,每次扣5分。
(7)不依法使用留置或传唤措施,包括超范围采取留置、留置超期限、未经批准使用留置措施、采取留置措施后无继续盘问记录,传唤后留置,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混用等,每次扣10分。
(8)其他违反办案程序的,每次扣5分至10分。
3、适用刑事强制、侦查措施符合法定条件、期限。
(1)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符合法定条件,每次扣20分。
(2)未按规定及时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每次扣20分。
(3)违法收取、没收、不退还保证金,每次扣10分。
(4)其他侦查措施不当的,每次扣5分至10分。
4、案件应查未查。
(1)对有犯罪线索未及时查证的,每次扣10分。
(2)取证方式不合法或证据材料制作不规范的,每次扣5分;导致证据无效的扣10分。
(3)对从轻从重情节包括自首、前科等材料未调查的,每人扣5分。
(4)取保候审超过3个月无侦查材料;符合起诉条件的取保候审案件两个月内未移送起诉的;检察机关要求补充侦查,超过一个月未按要求补充侦查的,每人扣20分。
5、案件依法处理。
(1)对应报送审核的案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审的,每起扣10分;因未及时报审造成超期办案的,每起扣20分;
(2)定性明显错误或适用法律条款错误的,每起扣10分;
(3)涉案财物不按规定处理的,每次扣10分;
(4)其他未依法处理案件的,每起扣5分至10分。
6、法律文书制作符合规定。
(1)法律手续不完备的(缺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的呈批报告、强制措施延长期限或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审批手续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等),每次扣5分。
(2)内部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引用法律条款、填写法律依据或事实依据不规范、不准确等,每份扣5分。
(3)案件主办人对法律文书的制作负有校对责任,对外法律文书的制作填写不规范,包括适用条款不正确,混用、使用作废法律文书的,每份扣5分。
(4)其他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的,每份扣2分。
7、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一次扣20分。
(三)依法办理行政案件。
1、执法主体合法。
(1)超越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行为的,每起扣10分。
(2)辅警参与执法办案的,每次扣10分 。
(3)单人讯问调查的,每次扣5分。
(4)一人同一时间内重复执法的,每次扣5分。
(5)未按市局要求明确案件主办民警的,每起扣5分。
2、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予以处罚的每起扣20分。
3、办案程序规范。
(1)未按规定使用传唤的,每人扣10分。
(2)受案后留置等不符合留置条件而错误使用留置手段的,每次扣10分。
(3)未按规定扣押、登记保存、发还财物的,每次扣5分。
(4)被扣押登记保存的物品未按规定处理,每次扣5分。
(5)未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以及听证、没收未按规定对当事人具体告知的,每次扣5分。
www.qidian55.com(6)《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在七日内送达或未按规定方式和对象送达的,每人扣5分。
(7)裁决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的,每人扣5分。
(8)应适用一般程序而适用当场处罚程序或超范围进行治安调解的或不按规范要求调解的,每起扣5分。
(9)其他办案程序不规范的,每次扣5分。
4、扣押、裁决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每人扣5分。
5、明显属行政案件而对当事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每人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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