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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商务礼仪的十二原则

08-08 19:16:40浏览次数:208栏目:商务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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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护形象

    在国际交往之中,人们普遍对交往对象的个人形象备加关注,并且都十分重视遵照规范的、得体的方式塑造、维护自己的个人形象.个人形象在国际交往中之所以深受人们的重视.在涉外交往中,每个人都必须时时刻刻注意维护自身形象,特别是要注意维护自己在正式场合留给初次见面的外国友人的第一印象.个人形象在构成上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它们亦称个人形象六要素

  第一、是仪容.仪容,是指一个人个人形体的基本外观.

    第二、是表情.表情,通常主要是一个人的面部表情.

    第三、是举止.举止,指的是人们的肢体动作.

  第四、是服饰.服饰,是对人们穿着的服装和佩戴的首饰的统称.

  第五、是谈吐.谈吐,即一个人的言谈话语.

  第六、是待人接物.所谓待人接物,具体是指与他人相处时的表现,亦即为人处世的态度.

二、不卑不亢

  不卑不亢,是涉外礼仪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主要要求是:每一个人在参与国际交往时,都必须意识到自己在外国人的眼里,是代表着自己的国家,代表着自己的民族,代表着自己的所在单位的.因此,其言行应当从容得体,堂堂正正.在外国人面前既不应该表现得畏惧自卑,低三下四,也不应该表现得自大狂傲,放肆嚣张.

  周恩来同志曾经要求我国的涉外人员“具备高度的社会主义觉悟.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格的组织纪律,在任何复杂艰险的情况下,对祖国赤胆忠心,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甚至不惜牺牲个人一切”.江泽民同志则指出:涉外人员必须“能在变化多端的形势中判明方向,在错综复杂的斗争中站稳立场,再大的风流中也能顶住,在各种环境中都严守纪律,在任何情况下都忠于祖国,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体现中国人民的气概”.他们的这些具体要求,应当成为我国一切涉外人员的行为准则.


三、求同存异

  第一、应当如何对待中外礼仪与习俗的差异性?

  第二、在国际交往中,到底应当遵守何种礼仪为好?

  首先,对于中外礼仪与习俗的差异性,是应当予以承认的.

  再者,在涉外交往中,对于类似的差异性,尤其是我国与交往对象所在国之间的礼仪与习俗的差异性,?重要的是要了解,而不是要评判是非,鉴定优劣.

  在国际交往中,究竟遵守哪一种礼仪为好呢?一般而论,目前大体有三种主要的可行方法.

  其一,是“以我为主”.所谓“以我为主”即在涉外交往中,依旧基本上采用本国礼仪.

  其二,是“兼及他方”.所谓“兼及他方”,即中涉外交往中基本下采用本国礼仪的同时,适当地采用一些交往对象所在国现行的礼仪.

  其三,则是"求同存异".所谓“求同存异”是指在涉外交往中为了减少麻烦,避免误会,最为可行的做法,是既对交往对象所在国的礼仪与习俗有所了解并予以尊重,更要对于国际上所通行的礼仪惯例认真地加以遵守.

四、入乡随俗

  “入乡随俗”,是涉外礼仪的基本原则之一,它的含意主要是:在涉外交往中,要真正做到尊重交往对象,首先就必须尊重对方所独有的风俗习惯.之所以必须认真遵守"入乡随俗"原则,主要是出于以下两面的原因.

  
    原因之一,是国为世界上的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在其历史发展的具体进程中,形成各自的宗教、语言、文化、风俗和习惯,并且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这种“十里不同风,百里不俗”的局面,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是世间任何人都难以强求统一的.

  原因之二,是因为在涉外交往中注意尊重外国友人所特有的习俗,容易增进中外双方之间的理解和沟通,有助于更好地、恰如其分地向外国友人表达我方的亲善友好之意.

五、信守约定

    作为涉外礼仪的基本原则之一,所谓“信守约定”的原则,是指在一切正式的国际交往之中,都必须认真而严格地遵守自己的所有承诺.

    说话务必要算数,许诺一定要兑现,约会必须要如约而至.在一切有关时间方面的正式约定之中,尤其需要恪守不怠.在涉外交往中,要真正做到“信守约定”,对一般人而言,尤须在下列三个方面身体力行,严格地要求自己.

    第一,在人际交往中,许诺必须谨慎.

    第二,对于自己已经作出的约定,务必要认真地加以遵守.

    第三,万一由于难以抗拒的因素,致使自己单方面失约,或是有约难行,需要尽早向有关各方进行通报,如实地解释,并且还要郑重其事向对方致以歉意,并且主动地负担按照规定和惯例因此而给对方所造成的某些物质方面的损失.

六、热情有度

  “热情有度”,是涉外礼仪的基本原则之一.它的含意是要示人们在参与国际交往,直接同外国人打交道时,不仅待人要热情而友好.更为重要的是,要把握好待人热情友好的具体分寸.否则就会事与愿违,过犹不及.

  中国人在涉外交往中要遵守好“热情有度”这一基本原则,关键是要掌握好下列四个方面的具体的“度”.

  第一,要作到“关心有度”.

  第二,要作到“批评有度”.

  第三,要作到“距离有度”.

  在涉外交往中,人与人之间的正常距离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种,它们各自适用不同的情况.

  其一,是私人距离,其距离小于0.5米之内.它仅适用于家人、恋人与至交.因此有人称其为“亲密距离”.

  其二,是社交距离,其距离为大于0.5米,小于1.5米.它适合于一般性的交际应酬,故亦称"常规距离".

  其三,是礼仪距离.其距离为大于1.5米,小于3米.它适用于会议、演讲、庆典、仪式以及接见,意在向交往对象表示敬意,所以又称"敬人距离".

  其四,是公共距离.其距离在3米开外,适用于在公共场同陌生人相处.它也被叫作"有距离的距离".

  第四,要作到“举止有度”.要在涉外交往中真正作到“举止有度”,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不要随便采用某些意在显示热情的动作.

  二是不要采用不文明、不礼貌的动作.

七、不必过谦

  不必过谦的原则的基本含意是:在国际交往中涉及自我评价时,虽然不应该自吹自擂,自我标榜,一味地抬高自己,但是也绝对没有必要妄自菲薄,自我贬低,自轻自贱,过度地对外国人进行谦虚、客套.

八、不宜先为

  所谓“不宜先为”原则,也被有些人称作“不为先”的原则.它的基本要求是,在涉外交往中,面对自己一时难以应付、举棋不定,或者不知道到底怎样作才好的情况时,如果有可能,最明智的做法,是尽量不要急于采取行动,尤其是不宜急于抢先,冒昧行事.也就是讲,若有可能的话,面对这种情况时,不妨先是按兵不动,然后再静观一下周围之人的所作所为,并与之采取一致的行动.

  “不宜先为”原则具有双重的含意.一方面,它要求人们在难以确定如何行动才好时,应当尽可能地避免采取任何行动,免得出丑露怯.另外一方面,它又要求人们在不知道到底怎么作才好,而又必须采取行动时,最好先是观察一些其他人的正确作法,然后加以模仿,或是同当时的绝大多数在场者在行动上保持一致.

九、尊重隐私

  中国人在涉外交往中,务必要严格遵守“尊重隐私”这一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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