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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走向“大一统”的秦汉政治》学案(人民版必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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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走向“大一统”的秦汉政治》学案(人民版必修一)
历史回眸
一、六王毕,四海-
  1.自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秦军先后灭掉韩、赵、燕、魏、楚、齐等国,完成了兼并六国、统一天下的大业。
  2,公元前215年,蒙恬率军北击匈奴,一举夺回河套地区。此后,继续进军北方。
  3.秦修筑的直道与军事防御工程——长城、蒙恬所率领的驻扎在上郡的边防军相匹配,形成了有效的国防体系。
  4.公元前220年,秦军展开了统一岭南的战略攻势。公元前214年,平定了岭南。秦在岭南设郡,实施军事镇守和行政管理。
  5.秦朝还在当时被称之为“西南夷”的广大地区,开辟了史称为“五尺道”的交通路线,并委任官吏。
  二、海内为郡县
  1.春秋战国时期,列国陆续出现了郡、县这种新的地方行政管理组织,加强与西方各国在各方面的来往和合作。
  2.秦统一全国后,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把郡县制推广到全国。
  3.郡县制的建立,是中央集权制形成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
  三、秦王朝的官僚机构
  1.秦王朝中央执政机构的最高长官有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中央各重要部门的主管官员有奉常、郎中令等;。
  2.秦朝时期,丞相、御史大夫与诸卿以“朝议”等方式讨论国家军政要务,供皇帝用作裁决的依据。但秦始皇晚年,朝廷大臣参与议政的制度遭到破坏。
  四、挟书律
  1.公元前213年至公元前212年,先后发生了“焚书”“坑儒”事件,开思想专制之先河。
  2.秦律规定,“敢有挟书者族”。这与李斯所建议的“焚书令”的相关内容一脉相传,都与欣赏和实践法家专制思想有关。
  3.西汉惠帝时,朝廷宣布正式废除“挟书律“之后,深藏在民间的典籍才重见天日,成为延续文化命脉的基础。
突破思路
本节主要内容虽然包括四个部分,但实质上主要涉及了秦统一全国的过程、巩固统一的政治和思想措施。其中后者属于本课的重点和难点。针对这一分析,我们可以采取如下的突破措施:
  (1)“六王毕,四海一”一目实际上讲了秦统一六国的过程,但应当注意的是本教材对秦统一问题的新观点:“秦帝国的统一步伐,并没有随着吞并六国而终止。”这是对原先教材中“秦灭六国标志着统一的完成”这一观点的修正和完善。在教学时,我们可以利用多媒体制作动画式《秦朝疆域图》课件,通过秦疆域的变化讲清兼并六国、北击匈奴、统一岭南等统一进程;对于秦统一的意义,可从政治、经济等方面略作说明,不必展开。
  (2)“海内为郡县”、秦王朝的官僚机构可以合并为“秦王朝巩固统一的政治措施”进行教学。与此同时,可指导学生在阅读教科书的基础上,制作“秦朝行政系统简表”,并在小组之间进行交流、点评,以直观展示秦朝中央机构和地方各级行政机构之间的关系,从而形象地说明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本质。当然,教师也可以利用PowerPoint将该表制成幻灯片,一边讲述一边演示。
  (3)“挟书律”一目涉及了秦朝加强思想专制的三次措施:“焚书”“坑儒”和“挟书律”。教师可略讲这些措施的含义,重点应结合法家的思想主张,以小组合作讨论的方式,从是否有利于巩固统一和文化发展等角度,阐明这些措施的历史影响。同时,应该注意培养学生尊重人类文化延续的史鉴意识。
秦朝以前的郡县沿革
郡、县的起源很早,可以上溯到西周时期。《逸周书•作雒》记载:周公经略天下,“制郊甸方六百里,国西土为方千里,分以百县,县有四郡”。这些郡和县,都是由人口密集的城邑发展而来的。春秋时期,诸侯互相兼并,一些诸侯国纷纷在所占领的土地上设县,由国君直接管理。楚国的楚武王、晋国的晋献公都设过县,齐国到齐桓公时已设有50个县。一些诸侯国还在边远地区设郡,派重臣镇守。如《国语•晋语》记载:前651年,晋公子夷吾对秦公子挚说“君实有郡县”,说明当时的秦国已经设郡。又如《左传》载,晋卿赵简子为奖励将士杀敌立功,许诺“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说明当时的晋国已经有相当数量的郡。春秋时期的县已遍及各诸侯国,但郡的数量相对较少,而且县的范围远比郡大,地位也比郡高。
  到战国时期,随着兼并战争的加剧,边郡日益扩大,并由低县一级演变为高县一级。郡下设若干县,形成郡县两级制。郡县的设置也由边境逐渐向内地发展。各国除在新开辟的地区设县,还纷纷改邑为县。如秦国在商鞅变法时,即“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韩、赵在上党地区设41县,赵国在代郡设36县,魏国在上党郡设有至少18个以上的县,燕国在谷上郡设有36县,齐、楚也大量设县。当时,县制已经得到普及。每县大约为方百里之地,万户左右的人口。大县设令,小县设长,由国君直接任命;按照国家法令治理县政,已经具有地方政区的性质。郡仍然多设于强国交界之处,在战国前期带有军事防备区的性质,郡的长官称为“守”或“太守”,都由武官充任,主要职责是戍边守土。到战国后期,郡守逐渐由单纯的军事长官向统管全郡军政事务的地方行政长官演变,郡也逐渐由军区向地方政区过渡。秦统一后,郡作为军事防备区的历史宣告结束,彻底转变为中央与县之间的—级地方政区。
秦长城的修建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防御邻国的突然袭击,常在自己的边境修筑长城。约建于公元前7世纪的位于今湖北竹山至今河南泌阳一带的楚国方城,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长城。战国中后期,为了防御匈奴等游牧民族的南下,秦、赵、燕三国又修建了规模巨大的边地长城。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确保边境的安全并为反击匈奴做准备,于公元前221年至公元前215年,重点维修了原秦、赵、燕三国的边地长城,并增筑了若干部分,使其连接起来。蒙恬大败匈奴后,为了巩固新攻占的地区,又于公元前214年至公元前210年,增修了部分长城,并加以延伸。经过两次大规模的修筑,秦长城“因地形,用制险塞,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余里”。
秦朝初年关子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争论

(始皇二十六年)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于,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于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史记•秦始皇本纪》
  思维点睛:对历史问题的看法应放到具体的时代背景中去,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去分析把握。
  分封制是在周王室强大的前提下,将宗族姻亲分派到各地,广建子国,从而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这对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区域、逐步构织出遍布全国的交通网络,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些诸侯国成为开疆拓土的重要力量,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但是,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受到破坏。春秋时期的楚王问鼎,就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争战,战国末年,周王室偏居一隅,大部分王室土地被秦国吞并,完全失去分封大权。
  秦统一后,丞相王绾等人向嬴政提出分封子弟、广建诸侯的建议,廷尉李斯表示反对。嬴政支持李斯的意见,他说,过去长期以来战乱不休,皆因分封诸侯而起,现在刚刚安定下来,又去分邦建国,岂不是自寻动乱吗?所以毅然否定分封的主张,推行郡县制。因此,我们可以说,分封制适应了西周井田制这种经济形式,巩固了西周的统治;但随着井田制的破坏,封建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分封制日趋崩溃,郡县制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统治权控制在皇帝一人手中,最终确保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制统治。


秦朝的“焚书”与“坑儒”
材料一:(始皇三十四年)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事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及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丁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单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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